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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审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4-25 03:19:57 浏览量:885

      2019年1月31日,《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出台,这是中央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请示报告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从党的历史角度对请示报告制度加以考察,对于我们深刻认识请示报告制度的发展脉络、重要地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的一贯要求
      从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开始,请示报告制度就伴随着党领导的波澜壮阔的革命历程一路走来。1923年6月,中央曾要求“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党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中央及区执行委员会”。1928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各省委对中央的报告大纲》中,对报告的时间、种类、内容以及保密要求都做了规定,并警示不按时上送详细报告者“中央即停发经费”。1931年12月15日,毛泽东和项英等发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关于建立报告制度问题》的通令,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建立下级向上级经常作报告的制度,上级对下级实行工作检查的制度。1942年9月,针对王明在担任长江局书记期间所犯的不请示不报告的严重错误,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要求“在决定含有全国全党全军普遍性的新问题时,必须请示中央,不得标新立异,自作决定,危害全党领导的统一”。
      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审时度势,围绕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密集下发了系列指示。1948年1月7日,毛泽东为党中央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书记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3月25日,中央又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要求各地上下级之间涉及政策及策略性的指示、答复和报告,须同时电告中央。7月26日,又发出《关于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要求各地严格遵守报告制度,凡到期未作报告的必须说明理由。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正式通过《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要求所有地方党组织和军区党委严格及时地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针对报告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提出批评。至此,短短8个月时间,毛泽东通过“三指示一决议”,把请示报告制度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由之前一般的工作方法、工作要求转变成为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在重要历史关口提高党的权威性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
      1947年,毛泽东通过转战陕北、刘邓大军进军中原以及“三军配合、两翼牵制”的战略部署,战争形势发生了逆转,在世界的东方,出乎人们意料地发生了一个“伟大的事变”,国共战争共产党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这是一个历史的转折点。也就是在这个转折点上,毛泽东开始思考如何加强党的统一领导的问题,他说,“中国新的革命高潮的到来,我党已经处在夺取全国政权的直接的道路上。这一形势要求我们全党全军首先在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及策略方面,在军事上的战略及重大战役方面的完全统一,经济上及政府行政上在几个大的区域内的统一……”。
      毛泽东把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上升到实现这一目标重要抓手的高度。由于我党我军长期处于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的和农村的环境之下,为使各地方的党组织和军队能够发挥自动性和积极性,中央曾允许各地方保持很大的自治权,以度过严重的困难局面,但同时也导致了某些有损革命事业的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因此,“要求我党用最大的努力克服这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克服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手里,使战争由游击战争的形式过渡到正规战争的形式”。所以当时通过请示报告制度,把中央的意志和要求迅速转为党政军民的统一行动,同时又能让中央在瞬息万变的紧张局势变化中,第一时间比较全面的又有重点的掌握各地情况,指导各地在政策和策略上不犯或少犯错误。更为重要的是,在新中国诞生的前夜,党中央就是要通过加强请示报告这个形式,强化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纪律性和执行力,以形成合力,打败国民党,解放全中国,使中国共产党以崭新的姿态走上执政的舞台。
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生动实践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辩证统一。请示报告制度恰恰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是对党的组织原则的有力贯彻,也是我们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力抓手。比如,解放战争时期的报告制度,为了革命利益的最大化,在保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方面,不仅要求下级每两个月按时交综合报告等“书面作业”,毛泽东还特别强调:“每一个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均有单独向中央或中央主席随时反映情况及陈述意见的义务及权利”。这样中央可以从多重渠道了解大战略区及第一线的真实情况。
      请示报告制度从“下对上”的通道来说不是单线的,还体现在“上对下”的民主。比如1948年8月23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给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及前委的指示电最后加了一句,“你们对于中央的领导工作,不论是内容和方法,如有批评,亦请提出”,充分体现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通过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我们还可以管窥到民主集中制所蕴含的辩证法,即党通过“民主的集中”尽量不犯错误,但万一犯了错误则通过贯彻“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及时进行纠错。下级经常性地向上级作报告或请示重要问题或重大事项,一方面客观上起到了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一种监督和管理作用,巩固了党的团结、权威与集体领导;另一方面,通过地方请示报告中总结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又为中央科学决策和指导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地方根据中央的指示和划定的权限,放手开展工作,又有利于地方积极性的发挥。
      双向的反馈机制不仅让中央对各地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便于决策,而且也培养了干部的领导素质和能力。毛泽东在1948年的一封电报中说:“对写作此种报告的同志亦有一种好处,就是他必须在写作时既要联系又要超脱各项具体问题、各项事务工作,在全局上,在共同性上好好思索一会,而这种思索则是一个领导同志所不可缺少的。”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成为毛泽东培养干部的重要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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